文件发售、开标、澄清
在文件的发售期,不同的法律体系有不同的时间规定。
执行《招标投标法》要按日计,执行《政府采购法》是按工作日计算。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包括资格预审时间都是 5 日,具体是不是工作日要看执行哪个法律体系。
竞争性磋商是 5 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询价时间最短是 3 个工作日。
关于最早的开标时间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都是文件发出之日起 20 日。
竞争性磋商 10 日,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是 3 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要从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计算 5 日。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要在截止时间前 15 日发出。
磋商 5 日前,谈判询价 3 个工作日前,资格预审 3 日前。
确定中标人中标公示
按《招标投标法》的体系,依法必招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之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按《政府采购法》的体系,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递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同时要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保证金退还时间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要自收到撤回通知日起 5 日内退还。
执行《招标投标法》的,项目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最迟都应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退还,同时附加退还利息。
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中标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之内退还。
质疑投诉的有效期
招投标项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提出。
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要在截止时间前 2 日提出。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要在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要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如果涉及到投诉,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损之日起 10 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行政监管部门要在收到投诉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投诉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应当收到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供应商不满意或采购人未作出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可以进行投诉。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 30 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暂停采购活动,但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