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长江大桥开发区新建公厕项目
项目编号: AHHPWH201900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6日
开标日期:2019年12月30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京国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工业集中区纬二路六号
中标金额:2995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名称:新建公厕;品牌:南京国荣;数量:5座;单价:569000元;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委员会名单:汪禾青、高守保、周海娜、潘进、王海涛
招标人名称: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潘进
联系方式:18055306886
招标机构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项目负责人: 李云
联系电话: 15305530139
收费标准:《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 25167元
公告期限: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6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幢3楼,联系电话: 15305530139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中标单位业绩:
1、合同名称:宿迁市市区公厕建设改造二期工程第一标段;合同金额:3312万元;签订时间:2017.10.29
2、合同名称:商丘雎阳区装配式公厕;合同金额:1229.452万元;签订时间:2018.11.6
3、合同名称:购买装配式公厕8座、移动式公厕11座、拉臂式车载公厕5座;合同金额:752.8万元;签订时间:2018.12.10
特此公告。
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