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551-64269116工作时间:8:00-18:00在线咨询
 

招标动态

最新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皖都徽韵对面)


电话:0551-64269116   

 

传真:0551-6426911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招标动态 >> 中标公示

【淮北】淮北市石台镇程村美丽乡村古井等景点改造工程中标(成交)公告
2021-12-21 浏览次数:853


一、项目编号:HBCG-G21108-SHDL

二、项目名称:淮北市石台镇程村美丽乡村古井等景点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万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2号金谷产业园 3栋

中标(成交)金额:769323.73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淮北市石台镇程村美丽乡村古井等景点改造工程

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所含内容

 30日历天

 王朋

234172120572

 

  1. 评审专家名单:

    田爱民(组长)、周信鲁、高银矿(采购人代表)

  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2920元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国元路与子张路交叉路口往南约70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部长15705610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濉溪县郭楼桥西50米河畔雅苑办公区2楼  

    联系方式:0561-71295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61-306919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北市石台镇人民政府 

    地址:淮北市杜集区国元路与子张路交叉路口往南约70米

    联系方式:15705610545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濉溪县郭楼桥西50米河畔雅苑办公区2楼

    电话:0561-71295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工

    电话:0561-71295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采购文件参数响应表和报价表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