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01CG2021FW1851
二、项目名称: 市公安局新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华平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88号大溪地现代城78幢803、804室
中标金额:5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市公安局新综合楼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1年+1年+1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后翔、盛立新、王军、朱建强、戴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中标金额100 万及以下:中标金额*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717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 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安徽大地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文件签署、法人代表文件签署名称与实际不符合。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公安局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路芜湖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18805535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李工 15305530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30553013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单位业绩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