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PZBWH-2021-051
二、项目名称:安徽工程大学废旧化学试剂及实验废弃物处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陶村村;
中标(成交)金额:¥1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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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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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工程大学废旧化学试剂及实验废弃物处理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是对安徽工程大学实验室实验所产生的废液(含有机易燃易爆、有毒废液和有毒无机废液,部分含重金属废液)、化学试剂空瓶(玻璃瓶、塑料瓶)及废弃实验材料(沾染了化学试剂的废品等)、过期危险化学试剂(含部分没有标识的)和药剂等进行转移和处置。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经业主考核合格后,可按原单价每年续签,最多续签两年。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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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少云、陈琪、康海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芜湖市公管局、芜湖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8.3、无效投标单位: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座301室,联系电话:1530553013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工程大学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联系方式:0553-28714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栋3楼301室
联系方式:15305530139 、139553060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2021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