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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芜湖市司法局政府购买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工作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1-08-25 浏览次数:1015



一、项目编号: WH01CG2021FW1624

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司法局政府购买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工作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深蓝(芜湖)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3号人力资本产业园13、14楼

     中标金额:3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司法局政府购买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工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两年(1+1)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玉玲、黄瑞、葛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计算(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若中标金额100 万及以下:中标金额*1.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43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座301室,联系电话:1530553013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8.6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司法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政通路 66 号

联系方式:黄工 0553-3991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7856918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178569188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单位业绩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pdf
附件下载: 中标单位业绩.png
附件下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