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PZBWH-2021-019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公交集团公交车用灭火装置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中远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红山路27号
中标金额:66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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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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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车用自动灭火装置
品牌(如有):司雨
规格型号:贮压管道式灭火装置
数量:290套
单价: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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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文才新 胡永扣 张敏 潘薇 张长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640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合同名称:车载灭火装置采购及安装合同(邯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时间:2021年4月25日,金额:429516元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座301,联系电话:1995531273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芜湖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芜湖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53-5712389
2、招标机构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人:许工
电话:19955312737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02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