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水利工程招标商务标电子清标试点工作的通知
皖水招办〔2014〕11号
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省水利水电建设经济定额站、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水利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遏制围标、串标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水利工程招标商务标电子清标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推行水利工程招标商务标电子清标是我省水利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协作,认真试点工作。
二、自2014年5月1日起,纳入基建程序管理的基建项目作为商务标电子清标试点项目。
三、我办将委托省水利水电建设经济定额站、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展试点前培训工作。请参与试点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单位另行通知)做好宣传和配合工作。
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