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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凤阳县矿山修复及护城河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朝阳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09-16 浏览次数:2153


项目名称

凤阳县矿山修复及护城河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朝阳路)

项目编号

czgc202007-036

招标人

名称

凤阳明都石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凤阳县

联系人及电话

张柱       1521209331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联系人及电话

吴孟泽         1811971312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00915日09:00时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名称

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

投标价(元)

人民币大写:陆仟柒佰叁拾陆万贰仟伍佰陆拾叁元壹角叁分(¥:67362563.13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

苏进业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编号

皖134192000955

工期(天)

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临泉县经开区路网建设工程施工

2、阜阳市一道河路西延(三十里河—航颖路)建设工程

3、临泉县霞光大道、幸福路等8条道路工程

(项目经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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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照滁州市2020-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中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费

74890元(不含评审费用)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公管部门)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体中心西附楼,联系人:  张主任,联系电话: 0550-6367815。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