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12CG2020FW7766
二、项目名称:芜湖县自来水厂水表抄收及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银通物联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复兴路99号
中标金额:22582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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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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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芜湖县自来水厂水表抄收及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抄表区域及抄表周期按时进行抄表工作,远传水表数据传输系统的修复及维护、提交抄表数据、水费催缴、数据核对、资料收集及保存等。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抄表区域及抄表周期按时进行抄表工作,远传水表数据传输系统的修复及维护、提交抄表数据、水费催缴、数据核对、资料收集及保存等。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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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公开招标采购人员)名单:
郭玮、何琪、陈兴华、周丽霞、缪晓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1803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光A4座,联系电话:1530553013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3、中标供应商名称及业绩:见附件
4、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江苏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本地化服务承诺函,未提供驻点服务承诺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县自来水厂
地 址:芜湖县湾沚镇芜湖北路与瑶池巷交叉口
联系方式:17730096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5305530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0553013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微声明函
3、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