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建筑施工防洪及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目前已进入防汛关键时期,我市已启动防汛应急Ⅱ级响应。为切实做好汛期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预防暴雨、大风等可能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再次强调如下。
一、提高认识,履行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再次下达了“作战令”。省委、市委也进一步进行部署。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树牢战时思维,坚持战时标准,保持战时状态,严格战时纪律,靠前指挥,冲在一线。
在建项目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及防汛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及时排查汛期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对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指令不执行的按战时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打赢抗洪攻坚战。
二、全面排查,确保安全渡汛
各在建工程项目结合项目特点,再开展一轮汛期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一是加强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时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各类基础、深基坑、高边坡和深基坑、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系统的检查,加强汛期深基坑的动态实时监测。
二是加强工地临时办公生活用房、围挡等临时设施的安全检查。深刻汲取18年碧桂园“7·26”较大事故教训,检查是否有设计方案,基础资料以及是否通过验收后投入使用,检查时若发现有开裂、变形、基础沉降、排水不畅的,必须立即进行加固处理,做好警示标志。
三是全面摸排工地是否有占压、迁改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导致排水能力降低,或因施工堵塞工地周边排水管网的现象。如有以上行为,立即无条件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人员、设备、物资,及时做好应急处置。要加强与属地排水管理部门的联防联动。
四是做好汛期临时用电管理。加强汛期安全用电及防雷工作,对临时用电设施做好防雨工作,对于高耸的建筑物或施工机械、设施应加装避雷设施,确保用电及防雷安全。
暴雨、瞬时暴雨、暴风等极端恶劣天气过后,施工企业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所有施工设备、设施进行复查。
三、加强值守,确保应急有力
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加强汛期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并做好工作记录,确保应急通信畅通,发现险情或安全事故要立即作出应急处置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各工程监督机构要进入战时状态,加大监管督查力度,对各建筑工地汛期施工安全生产、防汛工作开展高频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的,涉及工程项目一律停工,一律实行联合惩戒,一律按战时纪律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