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20年度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AQSS-2020-01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11日
采购日期:2020年7月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7幢
成交金额:158098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①对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开展日检工作技术培训全年不少于4次;②对宿松县34个水厂出厂水、末梢水全年的分样检测;20m3/d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约360处(不含34个水厂),年度末梢水检测约360次;20m3/d以下的供水工程约460处,年度分类、分区检测约50次。
业绩:
1、2019年地表水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183172元);
2、2017年地表水及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618000元);
3、2019年三、四季度“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66000元);
4、宿松县2020年度地表水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384496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汪质刚、王宜生、余进、彭钧、赵庆;
采购人名称:宿松县水利局
地址:宿松县孚玉中路364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56-7817942、18255697873
采购机构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4幢13/14#
项目负责人:姜磊
联系电话:0556-7667898、15055681788
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价格[2011]534号
公告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特此公告。
宿松县水利局
2020年7月1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