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WH13CG2020FW7572
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2021年度食品抽样检测外包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以南、习友路以东检测C楼
中标金额:400元/批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2021年度食品抽样检测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说明。按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完成2020-2021年度食品抽样检测外包服务。
服务时间:2年(1+1)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汉庆、朱传为、徐爽、汪亦娟、尹祖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按竞价结果3000.00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A栋3楼301室,联系电话:1530553013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详见附件。
(四)废标信息: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新都花园菜市场四楼
联系方式:13966021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15305530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电 话:1530553013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业绩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主要成交标承诺函
2020年7月2日
附件下载: 业绩.png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下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ng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