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南陵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智能水表改造籍山镇工程智能水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WH11CG2020HW673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采购日期: 2020年06月03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山东启翔仪表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尤新村
成交金额: 2150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供货期:30个日历天 。
评审委员会名单: 李勇勤、施吕蓉、徐福年
采购人名称: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陵县籍山大道
联系人:章勇
联系方式:18255300551
采购机构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项目负责人: 李云 联系电话: 15305530139
收费标准: 按谈判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 19590元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04日至2020年06月05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3楼,联系电话: 15305530139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废标情况:1、山东冠博仪表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交货一览表未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签署不合格,处理意见:废标;
2、安徽佳迅环境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未到账,未提供营业执照,处理意见:废标;
3、安徽宝迪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处理意见:废标。
特此公告。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