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551-64269116工作时间:8:00-18:00在线咨询
 

招标动态

最新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皖都徽韵对面)


电话:0551-64269116   

 

传真:0551-6426911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招标动态 >> 中标公示

【芜湖】2020年度轨道交通及过江隧道工程质量监督抽测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0-05-20 浏览次数:1548

项目名称

2020年度轨道交通及过江隧道工程质量监督抽测采购

项目编号

WH01GC2020SZ7215

标段名称

2020年度轨道交通及过江隧道工程质量监督抽测采购

标段编号

WH01GC2020SZ7215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轨道(隧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8

联系人及电话

王工  1885695780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延安路1666 

联系人及电话

李工 1530553013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00514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幕墙检测”);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检测能力见证书附表中具有防雷检测项目

投标报价()/费率(%

90%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李天艳

证书编号:苏建质检02827

工期(天)

36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符合招标文件质量标准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2.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3.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土建一般检测项目S1-JC03

3.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检测项目检测中心VI-JC02

5.2019年度轨道交通及过江隧道工程质量监督抽测采购

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及监督抽检工作(南通市)

7.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实体与材料质量专项检查配套检测

8.南京轨道交通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专项检查配套检测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幕墙检测”);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检测能力见证书附表中具有防雷检测项目

投标报价()/费率(%

90.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陈贵博

证书编号:07A0060

工期(天)

36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TJ01

2.合肥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工程03标三工区

3.合肥市轨道交通五号线土建TJ4

4.合肥市轨道交通4号线TJ03标(四工区)

5.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穿越建筑物检测及安全评估

6.合肥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车辆段装饰装修工程

7.合肥市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施工总承包5B标项目建筑物检测及安全评估工程技术服务合同

8.合肥市轨道交通45号线工程机电系统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京工大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幕墙检测”);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检测能力见证书附表中具有防雷检测项目

投标报价()/费率(%

93%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吕德鹏

证书编号:苏建质检06263

工期(天)

365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天津地铁5号线工程试运营节能检测

2.徐州地铁2号线02标丁万河站爆破项目振动测试及周边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