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南陵县公安局移动警务系统和应用项目
项目编号: WH11CG2019HW514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 2019年11月2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 1368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移动警务平台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套,72000元/套,服务期:30个月 。
评审委员会名单: 龚宏、朱勇、艾翔、黄茗华、陶涛
招标人名称:南陵县公安局
地址: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
联系人:黄秋垠
联系方式:13955375599
招标机构名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项目负责人: 李云 联系电话: 15305530139
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 13766元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5日 至2019年11月26日 (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南陵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3楼,联系电话: 15305530139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特此公告。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