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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定远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czcg201908-13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16日
开标日期:2019年9月9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迈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境内
中标金额:907500元
收费金额:10890元(不含专家费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刘训林、王素梅、徐向阳、朱长春、钱家荣
采购人名称:定远县司法局
地址:定远县
联系人:赵成虎、何大顺
联系方式:18949751682、182055007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金山北路汇金广场北101号
项目负责人:汪月琴 联系电话:151 5502 3358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遵守《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公约》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公告期限: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1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金山北路汇金广场北101号,联系电话:151 5502 335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人:定远县司法局
代理单位: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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