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林巷村棚户区(朝阳东路2号安置区)(二期工程)34#、37#商住楼LED屏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大通区林巷村棚户区(朝阳东路2号安置区)(二期工程)34#、37#商住楼LED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CG1304-1-重-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08/02
开标(采购)日期:2019/08/23
成交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合肥市潜山路388号
成交金额:玖拾捌万柒仟壹佰捌拾叁元伍角整 (¥:987183.5 元)
本项目无最低报价被否决情况。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上传附件。
交货期:40 日历天
质保期: 3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 杨传让(组长)、张安芳、祁明海、黄光磊、张震(业主评委)
采购人: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
地 址:淮南市大通区明主东路
联系人:杨华成
电话: 17709646579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
项目负责人:许涛;
联系电话:13365797313
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4800元。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本项目无最低报价被否决情况;
招标文件无供应商业绩的公示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1、采购文件
2、中标人的成交主要标的
3、中标人的业绩(无要求)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政府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