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民政局养老公寓楼建设附属设施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县民政局养老公寓楼建设附属设施项目已由容城县发展改革局以容发改综字【201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民政局,招标人为容城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容城县南张镇段庄村。
2.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养老公寓楼的附属设施,其中包括屋顶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约29.5万元和室外消防水池泵房及室外消防管网。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全部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及其相关服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 合格 标准。
2.7招标控制价:1143635.1元。
2.8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且无在建工程(注: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 02月01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容城县容美路与白洋淀大道交叉口西行50米路北)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须持下列资料原件进行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可携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可携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项目总工职称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2018年连续3个月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持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5)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后)
(6)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后打印页。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先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2-8742258。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 18 日下午14时30分前,地点为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容城县民政局
地 址:容城县奥威路118号
联 系 人:任少鹏
电 话:0312-5612126
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锦泰花园A区二号楼四单元
联 系 人:崔梦玉
电 话: 0312-8742258 19801978186
电子邮件:11250403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