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次光缆及附件协议库存招标(批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一、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次光缆及附件协议库存招标(批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集中确定一定阶段内虚拟库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及其中标产品的单位价格、服务条件。协议期内,根据库存状态、现场需求,即时签约采购相应供应商中标产品。欢迎有意向参与此项目投标的单位尽快报名并提供报名资料。
1、招标编号:AHHP-2018-345
2、项目名称: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批次光缆及附件协议库存招标(批次采购)
3、招标项目概况:光缆及附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注: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得只对包别中的部分货物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货款支付方式:按照本项目建设方针对本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货款。质保金为本合同总价费的10%,若三年内无质量问题,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服务能力。
(2)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取得有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同类货物的检验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
(4)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招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6)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③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⑤被责令停业的;
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⑧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8日8:3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东2幢五层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部501,磋商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时须审查的资料:
①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③产品的合格检验报告;
④提供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须提供供货合同)。
以上报名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现场提交(已经报名的投标单位无需重复报名)。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东2栋
联系人:汪月琴
电 话:0551-63845662转803、18156506082
邮 箱:544790936@qq.com
七、重要说明:
1、本项目所有通知、文件、答疑等相关材料均发送至投标单位报名时所填写的授权人邮箱,请投标人定期查收邮箱并致电0551-63845662转803询问。因投标人未查收邮件等其他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响应磋商文件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将在评标时由磋商小组根据资格审查文件或磋商文件规定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