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首次合肥市在建工程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 督查工作的通知
合建(2018)16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建设、建发(建管中心);委属相关单位、处室;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队伍“遵规守信、依法建设”意识和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2018年合肥市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合建建管〔2018〕12号
)等部署安排,决定开展2018年首次合肥市在建工程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自查时间
1、自查阶段:2018年
7月10日 ---- 7月20日;
2、督查阶段:2018年
7月21日 ---- 7月31日。
二、督查自查内容
1、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本级施工许可证发放及事后监管情况;
2、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及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责情况;各在建项目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
3、各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强标规范、安全责任、扬尘治理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督查自查组织及要求
1、各建设主管部门及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自查。按照市城乡建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组织所属企业及工程项目部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问责,营造强化“遵规守信、依法建设”氛围。
2、本次督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督查项目,从各区域在建项目表中抽取,原则上各抽查2—3个项目。督查组成员及专家,从“两库”中随机抽取。市城乡建委建管处牵头此次督查工作。
3、本次督查,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安排时间为1天。
4、7月20日前,各区域应将本次自查工作总结、相关表格上报我委建管处。
5、督查结束后,我委将对本次督查情况、特别是存在的突出共性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并召开专题会议予以反馈通报,肯定宣传先进,批评惩戒后进。9月上中旬,我委将开展复查“回头看”,一抓到底,直至取得圆满成效!
特此通知。
( 联系人:黄帅 62692765、
李建结 62640559,许华君 62641707 )
附件:
1、2018年首次合肥市在建工程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督查意见书;
2、受 检 工 程
基 本 情 况 表;
3、 建 设
单 位 检 查 表;
4、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单位检查表;
5、 监 理
单 位 检 查 表。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