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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
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交纳至如下指定帐户(请自主选择一个账号提交),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
联系人:陈胜 电话:0564-7350779 18956468728 。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账 号: 34001747201052503568-1040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 号: 182726888774
(3)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 20000278890610300001738
(4)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 号:1761501021000028133001406
(5)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行
账 号:93400101001467891500179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凭借本单位CA认证锁及密码应随时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ggjfwpt.luan.gov.cn)登录,并自行查找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上述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6、投标人在报名前请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办理CA认证锁。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拟报名参加投标的,请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如有问题请联系:0564-5150928。
7、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除开标现场须核实的相关人员资料外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8、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对中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企业业绩(获奖)、项目经理业绩(获奖)等情况予以公示。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承诺,一经发现,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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