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2018年市级增量资金建设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颍州区2018年市级增量资金建设检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颍州区2018年市级增量资金建设检测项目
1.2 项目编号:FGGJ-GC2018-182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阜阳市颍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综合【2017】19
1.5 招标人: 阜阳市交通运输局颍州分局
1.6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 阜阳市
2.2 工程规模: 全长约 5.573公里(详见招标文件)
2.3投资规模: 施工价约570万
2.4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中的质量巡检和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
2.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服务期: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国家相关交、竣工验收检测规定,按照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的时间要求,及时进场开展检测工作并提交全部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上述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3.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系统》(http://www.jtsyjc.net//)注册为投标单位人员。
3.3、中标单位如为非本地企业,须承诺中标后二十日内在中标工程所在地设立工地实验室,并须按皖交质监局〔2012〕6号文相关要求在中标工程所在地设立工地试验室且须通过当地交通质监局备案审核(须提供承诺书及设立工地试验室拟投入仪器设备清单一览表);中标单位如为本地企业,可通过公司母体试验室开展相应检测工作.。
3.4、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以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至少1个公路或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或竣(交)工验收检测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8 年 4 月 11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发售费 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收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招标文件发售费 ”。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日09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57 开标室(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阳市交通运输局颍州分局
联 系 人:薛灏
电 话:0558-2567379 1385587606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东2幢4楼(包河大道与延安路交口往东300米)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3845660转803、13739267883
电子邮件:13633719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