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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 颍上县循环经济园路网工程(经二路、经五路、纬二路、纬九路)道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18-03-30 浏览次数:124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颍上县循环经济园路网工程(经二路、经五路、纬二路、纬九路)道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本公司受 颍上循环经济园管理委员会 委托现对 颍上县循环经济园路网工程(经二路、经五路、纬二路、纬九路)道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颍上县循环经济园路网工程(经二路、经五路、纬二路、纬九路)道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1.2 项目编号:YSZGY-GC20180105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项目审批号:发改审批【2017】29

1.5 人:颍上循环经济园管理委员会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新建道路4条,经二路、经五路、纬二路、纬九路,总长8.6Km9座桥梁,配套建设给排水、桥梁、照明、绿化、通信和交通等附属设施。

2.2 投资规模: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采用总承包设计方式,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4条道路范围内的工程初勘、详勘、规划及道路、桥梁、雨污水设计、照明、绿化、通信和交通设施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及深化设计、后续服务等按规范规定及招标人要求的勘察、设计任务。

2.4 技术标准勘察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勘察设计规范及规划主管部门、招标人的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7技术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规划主管部门、招标人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行业(须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五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里程在6公里及以上的路桥设计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

3.3项目负责人(且为本项目主要设计负责人,下同)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须提供所有拟派人员的开标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清单(如为事业编制人员,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3.4 近三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无严重违约行为。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年)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检

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挂网之日起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FuYang/)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420 900,地点为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颍上循环经济园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主任                                 人:王工

 话:0558-4485502                            话:17355118818             

箱:245356003@qq.com

8.重要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7日内)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5、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限制在颍上县范围内投标。

8.6、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反通用合同条款16.2.1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颍上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8.7、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8.8、县标后监管巡查办公室将按需要不定期对该项目进行巡查,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8.9、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到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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