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乡级畅通工程九程公路(程岭段)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AQSS-2017-137号
发布日期:2017年7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乡级畅通工程九程公路(程岭段)改造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宿松县交通运输局
3、招标人:宿松县程岭乡人民政府
4、资金来: 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宿松县境内
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程岭乡。路线整体呈由南往北走向,起点位于与县道X063太下公路交叉处,设计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沿原乡道向北布线,终点位于程岭乡境内与011乡道交叉处,设计终点桩号K3+370.49,路线全长3.37km,总投资约400万元。
3、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改造加宽、排水、防护及安保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招标类别:公路工程—施工
6、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7、支付方式: 按月进度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85%,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97%,余下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包括无中标待建工程)。近3年内承建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
4、信誉要求:近3年(自2014年7月14日到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内;
(1)投标人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
(2)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安庆市相关管理部门取消在全市范围内投标资格,未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注:上述3项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函。
(4)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注册建造师开标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业绩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人民币,须在2017年 8月7日上午9: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
户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账号:184243281831
附:提供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只接受已注册成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单位报名。请各投标人及时完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入库登记申报工作。具体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aqzbcg.org/)、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aqzbcg.org/Front_ss/)上的《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 投标企业诚信库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5日前登陆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人民币 400 元/套,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其他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投标人需通过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结合招标人需求,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具体审查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弃标的,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4、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程岭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合普集团/宿松县安丰商城17栋6号
联系人: 尹先生 联系人:汪工
电 话: 13329063906 电 话:15212791217
宿松县程岭乡人民政府(盖章)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