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参加开标会。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交纳至如下指定帐户(请自主选择一个账号提交),交款时需在附言中注明此款所对应工程项目的名称及交款用途。
账户名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0683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 号: 179726889602
(3)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3090
(4)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 号:1761501021000028133000731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登录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zztb.laztb.gov.cn),并自行查找和下载本项目的澄清、
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视为其已
收到上述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5、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金
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
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网上
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
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
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6、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用户
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
业和项目经理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
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0564-5150928。
7、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
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
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
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8、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
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史工
电话:17730039484。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9、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承诺,
一经发现,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
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并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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