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砀山县乡村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宿州市砀山县2017年扶贫光伏项目(砀山县10.8兆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宿州市砀山县2017年扶贫光伏项目(砀山县10.8兆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2、项目编号:L03170021
3、招 标 人:砀山县乡村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三分之二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三分之一社会筹集资金。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砀山县行政辖区内。
2、招标规模:分村集中建设30个60KW村级扶贫光伏电站、3000个3KW户用扶贫光伏电站的安装调试、并确保接入国家电网。(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项目概算:8100万元
4、招标范围:以固定总价承包的方式完成:
(1)编制电网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并取得相关批复;
(2)负责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勘察直至并网点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具、材料)、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接入国家电网以及在质保期内负责对建筑物屋顶、设备及材料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等,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以“精准扶贫”为指导思想,从前期的设计、后期的25年无人值守运营维护,光伏系统确保能够监控到系统中所有组件工作情况、系统发电量等基本信息,实时反映每个农户的通过本项目所获得的扶贫经济收益。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要求:合格
7、计划工期: 75日历天。
8、免费质保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十年
9、免费维护运营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小于二十年
10、工程建设完成后,所有权归县政府,收益由砀山县政府支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光伏工程施工企业,(设计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发包,其资质与设计成果须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光伏产品生产企业
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指生产光伏电池组件、组件材料或逆变器的企业;
①光伏产品生产企业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c、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d、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光伏工程施工企业
① 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c、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d、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光伏电站投资企业,具有单项合同不少于100MW并网项目业绩;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投标人在中标后在当地设立项目公司执行本项目;
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可对勘察、设计工作依法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招标人审核并书面认可。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与开标会议;
8、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期间的生产经营状态,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取消的状态,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9、投标人近三年内(开标当日前推三年)不得有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及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方面的不良行为,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开标当日前推三年)不得有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及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方面的不良行为,否则将取消企业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2、投标人不得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不得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否则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3、投标人近三年内(开标当日前推三年)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否则将取消企业中标候选人资格或投标资格,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如投标人违反以上所述8至13项内容参与投标,除给予各项中规定的处罚外,限制投标人在本地区一至三年的投标资格。
四、项目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合理低价法。
六、招标资料的获取
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 www.dangshanztb.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3 月28 日15 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 3 月28 日14 时00分— 15时00分。
3、开标地点:砀山县招投标中心开标一室(砀山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西头开标一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1、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网: www.dangshanztb.gov.cn/
2、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3、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4、砀山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shan.gov.cn/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砀山县乡村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139-6536-6841
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7-5576-6811
周工 158-5532-6088
十、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地 址:砀山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9房间
砀山县乡村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