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庄里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HHP-2017-006
发布时间:2017年2月13日
为了改善庄里乡贫困村基本生态条件状况,推进庄里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萧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萧县人民政府决定由萧县庄里乡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萧县庄里乡扶贫易地搬迁工程。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萧县庄里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规划设计问题
萧县庄里乡扶贫易地搬迁工程位于萧县庄里乡,项目总占地面积105.2亩总建筑面积123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0000;沿街商业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及其他用房2000平方米;储藏室及车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还有道路、绿化、给排水、消防、路灯及景观照明灯基础配套设施。总搬迁人数1494人(其中上黄庄294人,中黄庄700人,张庄500人),其中贫困人口288人(其中上黄庄47人,中黄庄142人,张庄99人),随迁人数288人。贫困户建设标准是每人2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9517.4万元。
(二)前期工作内容
1、招标人负责组织工程立项、申报等工作。
2、招标人负责协调规划、设计、质检、监理等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3、招标人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4、招标人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贫困户安置等有关事宜。
(三)工程进度
招标人正式向中标人移交具备施工条件场地之日起15天内,中标人必须开工建设,并按照投标工期移交具备使用条件的安置房。其中:小区内道路硬化、水、电、网,人行道铺彩砖、雨水污水管网、绿化、亮化、水景观、停车位、电梯等附属工程施工时间均包括在总工期内。
(四)工程质量
中标人建设安置房必须经验收为合格工程,方可办理移交。
(五)安置房交付标准
安置房交付标准不得低于市房[2011]84号文件规定的交付标准。
二、安置房建设资金来源及建设费用拨付
(一)安置房建设资金由中标人统筹,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建设费用
安置房建设费用按萧县庄里乡人民政府会议纪要议定价格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价格为最终政府回购结算价格。
三、招标范围:包括征迁,地面附属物赔偿,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及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配套工程;小区内城市基础设施等其他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各单项工程范围以后期经审计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四、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五、招标条件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设计综合乙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注: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处理;
4、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三家;
6、潜在投标人及拟派往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自报名之日起未因违法违规被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二)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围墙临时道路施工,并提供施工办公用房、用水、用电等,招标人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2、建设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按约定开工建设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建设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单位负责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地上附着物清理及补偿等工作。
4、中标单位应按建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将项目转让。
5、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承包管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担项目管理责任。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公告发布期限:2017年02月13日至2017年02月17日(工作日时间)。
集中报名时间:2017年02月17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及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2、报名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内各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 符合本招标公告“五、招标条件(一)资格要求第2条”相应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内各成员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带有清晰并可识别的二维码标识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需提供);
④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⑤ 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⑥ 联合体协议(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
⑦ (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对建造师的授权委托书及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本项目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必须齐全。除签字内容可手填外,其余文字如:项目名称等内容均为打印格式,若法定代表人与拟派往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面注明项目名称等内容(均为打印格式);
⑧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
(1)、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两份且注明与原件一致,资料齐全并符合公告要求的方能报名,否则不予接受。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和参加开标时到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和参加开标时到场)。
3、报名地点:萧县招投标中心二楼东会议室。
4、详细地址:萧县龙城镇健康南路龙霄公园西段路南。
5、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按上列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企业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是报名审查合格的企业,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萧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办公室亲自购买,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告发布的媒介
1、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2、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
九、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萧县庄里乡人民政府(盖章)
联 系 人:孟部长
联系方式:18755770999
地 址:萧县庄里乡人民政府
2、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方式: 13395694200
3、监管机构: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联 系 人:郝主任
联系方式: 13955750566
地 址:萧县淮海路东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