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集体评审,是开展全面评估的关键环节。多数评估主体高度重视评审会组织筹备工作,积极邀请党政职能部门、相关机构、属地乡镇、基层组织等单位派员参会。但重大决策往往涉及多部门、多区域、多层级,若参会单位范围划定过于宽泛,不仅会大幅增加评估主体的会务组织成本,也会造成受邀单位人力、时间、交通等资源不必要的消耗。如何精准划定评审会参会单位范围,是评估主体实际工作中面临的现实难题。
受委托开展工作的第三方机构,经过实地走访调研、系统分析论证以及评估报告编制,对决策事项的主要风险点、承担风险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职责的责任单位情况掌握较为充分,应当主动履责,向评估主体提出评审会参会单位建议名单。同时,参与评审的专家在事前审阅风险评估报告过程中,常会对部分内容存在疑问与关切,希望在会议现场得到答复与核实。因此,评估主体在会议筹备阶段,可将初步拟定的参会单位名单送交专家组征求意见,经充分沟通会商后,最终确定科学合理的参会单位范围。
通过多方协同发力,能够有效破解参会单位遴选这一现实工作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