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河县城南新区惠民路(五福路-沱湖大道)道路工程的答疑回复
各投标人:
五河县城南新区惠民路(五福路-沱湖大道)道路工程(项目编号:皖C-2016-WH-GC-Z-191)招标人为五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由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现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的疑问答复如下:
1、图纸中明确树池盖、路灯型号外观甲方指定,在型号外观未确定的情况下,建议招标时以暂定价计入,请明确暂定价。
答:具体已包含在报价中;
2、钢筋砼管管腔及管顶以上50cm采用级配碎石回填,清单中该项工程量为4664.384m3,我方核算工程量为9605m3,差距较大,请核实。
答:排水工程第四项级配碎石填方原工程量调整为5092.83m3。
3、路灯工程、绿化工程清单中均列了需评审材料,与评标无关,请问是否忽略?
答:可忽略
4、沟塘清淤回填建议工程量暂定。
答: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清单不予以调整;
5、绿化图纸无图例,无法核量。部分绿化施工在设计红线外。
答:不予以调整
6、图纸检查井89座:(清单78座)
K0+040/0+750/0+110(3)/0+145/0+180/0+190/0+230/0+240/0+280/
0+320(3)/0+360/0+400/0+440(3)/
0+480/0+520/0+560(3)/0+600/0+635/0+670(3)/
0+705/0+740/0+775(3)/0+810/0+845/0+880(3)/
0+915/0+950/0+985(3)/1+021/1+057/1+092(3)/
1+128/1+175/1+210(3)/1+245/1+280/1+315(3)/
1+350/1+385/1+420(3)/1+455/1+490/1+525(3)/
1+560/1+595/1+630(3)/1+665/1+700/1+740(3)/
1+780/1+820/1+860(3)/1+900/1+940/1+980/1+990
答:清单中“040504001002”检查井数量调整为27座,“040504001004”检查井数量调整为30座。合计88座检查井。
7、图纸D600=35*3+35+*3+35*3+(6+28)*5=485m(清单411m)
K0+75~K0+180、K0+985~K1+092、K1+210~K1+315、K0+110:6+28m、K0+985:6+28m、K1+092:6+28、K1+210:6+28、K1+315:6+28
答:D600清单工程量调整为485米
8、图纸D1000=35*3+35*3+(6+28)*6+14.7+19.3=448m(清单414m)
K0+775~K0+880、K1+420~K1+525、K0+320:6+28、K0+560:6+28、K0+775:6+28、K1+420:6+28、K1+630:6+28、K1+860:6+28、K2+100:14.7+19.3
答:D1000清单工程量调整为448米;
9、图纸D1200=35*3+35*3+52.5=262.5m(清单210m)
K0+670~K0+775、K1+525~K1+630、K1+108:52.5
答:D1200清单工程量调整为262.5米;
10、图纸D1400=40+35*2+35*2+40=220m(清单210m)
K0+560~K0+600~K0+670、K1+630~K1+700~K1+740
答:D1400清单工程量调整为220米;
11、招标文件22页规定市政道排工程优质工程奖可加分,请问市政类工程优质工程奖是否可加分?
答: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建的市政类工程获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项得3分、获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项得2分、获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项得1分。同一工程的奖项按获得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计分;本项最高得6分。
12、我单位类似工程已完工,具备验收条件,暂未组织验收,提供业主完工证明是否可行?
答:否。
五河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河经济开发区产城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