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张家店河防洪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办秘[2016]175号文精神和区政府关于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张家店河防洪治理工程会议要求,经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文号:金发改投资(2016)166号)批准,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授权对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张家店河防洪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张家店河防洪治理工程。
招标人: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张家店河防洪治理工程主要位于金安区双河镇境内,治理段总长度18km,主要建设内容有河道疏浚治理,堤防加固,护坡、护岸、防汛道路及管理设施等。
(2)招标范围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张家店河防洪治理、双河圩堤防加固工程,堤顶防汛道路等施工。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投资:约11000万元。
(5)工期:6个月(18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3)类似工程业绩;
(4)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75%)及商业信誉;
(5)信用等级:安徽省水利厅AAA级或中国水利协会AAA级单位
(6)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7)项目经理为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8:30分-11:00,下午2:00-5: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楼)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000 元/份,售后不退
4.4、报名所需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5年度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资产负债率≤75%(以上证件仅需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被授权人近三个月(2016年5~7月)社保证明(原件)、投标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未提供上述文件的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注意事项
8.1 重要说明:本项目只接受已在安徽省水利厅或中国水利协会进行信用档案备案的施工单位。
8.2 按照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及安徽省水利厅联合发文(劳社〔2007〕56号、皖人社发〔2010〕77号)要求,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方式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招标人在确认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已办理后,将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8.3 类似项目指:指中标价(或工程规模)300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投资(建设性质)河道治理或提防加固(类型)项目。
8.4开标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其授权代表人(需提供2016年在投标单位购买的近3个月社保)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的具体人员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六安市金安区水利局
地址: 皋城路金安区政府第三办公区
联系人:龚工
电话:0564-3955963
传真:
电子邮箱: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56005856
传真:0551-64269116
电子邮箱:355705856@qq.com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