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H5J-16082
一. 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凉亭河(趾凤集镇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招标人:宿松县趾凤乡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宿松县趾凤乡
2、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420万元。
3、计划建设工期:每标段各为60日历天
4、招标范围:
一标段: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治理工程、道路工程,投资额约270万元;(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滚水坝修复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小桥一座),投资额约150万元。(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①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自2013年9月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50万元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与评标结果一同公示。
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起)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不用提供,投标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4、主要管理人员在建工程要求:须提供无在建(无中标待建)工程和无质量、安全等被限制投标的承诺。存在拟任或已在其他工程任管理人员、投标单位未作出承诺并提供相应依据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依据安徽省水利厅有关规定)达到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等级查询网址:http://xy.ahsl.gov.cn/ViewNews.aspx?newid=95)。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的评标标段顺序为:由1标段至2标段的顺序进行。投标人最多可中 1个 标段;对于先评标段的投标文件,其投标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该投标人其它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8、评标委员会每标段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须在2016年9月30日17: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松县支行
账号:12851001040011817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账号:1309080029200077977
按时并足额由其基本账户缴纳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提供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到账按无效标处理。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2016 年 9月 18 日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400元(售后不退)。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联系电话:0556-7870239)
3、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3)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无中标待建)工程和无质量、安全等被限制投标的承诺。(格式自拟)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趾凤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地址:宿松县趾凤乡
电话: 18956983898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
联系人:汪工、宇工
电话:63845660转803、15155173092
宿松县趾凤乡人民政府(盖章)
2016年9月18日